云南省发布2024年第2号总林长令
切实筑牢美丽中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近日,云南省发布2024年第2号总林长令,明确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9个方面措施,切实筑牢美丽中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总林长令中提出,严格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管理,不得随意扩大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围,合理优化公益林中集体林的比例;扎实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以国土“三调”为统一底版,严格根据实地现状认定地类,准确掌握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数量、质量和空间分布,并对照国家下发图斑实地开展核查举证,调查成果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逐步建立健全“10年统一普查、年度动态监测”的林草湿荒综合调查监测制度;规范林地林木采伐管理,采伐林地上的林木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和凭证采伐制度,严格履行受理、审核、伐前公示等行政审批程序,并加强林木采伐全过程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加强非林地林木资源管理,非林地林木采伐不纳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林草部门无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不纳入林草监督执法。
总林长令明确,持续推进“绿美云南”行动,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全面学习推广“千万工程”经验,挖掘增量、保护存量、提高质量,用好本土资源,因地制宜大力开展城乡绿化美化,加快发展“绿美+苗木”“绿美+全链条服务”“绿美+乡村”等“绿美+”产业,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生态红线;强化农民依法承包经营耕地上的森林差别化管理,按照国家政策和标准实施国家退耕还林或者建设的防护林、绿色通道,依法依规按照林地管理;坚决守住防火防有害生物底线,持续抓好隐患排查、野外用火管控、联防联控、应急处置工作,并持续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推进外来入侵物种“一种一策”精准治理,织牢防控网;强化基层林草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有效提升自然资源和林草行政执法能力,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探索推行“林长制工作机制+林业站+护林站”一体化建设,逐步实现办公场所建设规范化、队伍配备专业化、资源管理信息化;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加强森林监督执法,严格执行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记者 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