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联合制定印发学校食材采购、食堂食材采购、食堂(承包)食材采购、学校校外供餐、食堂承包经营等5个合同示范文本,将学校食堂的签约责任明确作为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硬要求,供学校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参考使用。
合同示范文本责任明确,从合同文件构成、合同期限、资质及索证索票、交货及验收、结算付款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不可抗力因素、争议解决等13个关键要素进行规范,防止权利义务不明确、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蔬菜水果、肉制品、蛋奶、米面粮油、调味品等五大类食材的供货及验收实行清单化管理、逐日登记记录,确保食材来源可查、质量可控、问题可溯、责任可追。同时,省市场监管局统一制定学校食堂食品食材原料进货查验记录簿、学校集体用餐配送食品查验记录簿,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及时认真填写,真实完整记录,按规定留存备查。
下一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加大学校食堂合同签约的指导力度,引导学校及其委托的集中供餐单位、校内食品经营者签约规范,自觉履行合同条款,切实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力守护全省校园食品安全。(记者 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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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