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23年以来,嵩明县人民法院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
嵩明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嵩明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理念,把老百姓的事当自己家的事来办,在每一个环节都围绕“公正与效率”,把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2023年至2024年8月,共收案20633件,结案19949件,同比分别上升16.61%和18.03%,结案率96.68%。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书写好一心向党的忠诚答卷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嵩明法院以“第一议题”、政治轮训、党课开讲强化学习,筑牢政治忠诚;围绕“123456”党建工作思路,创建“春城先锋”示范党支部,厚植“山高日月,法正风清”嵩法精神。
以司法公正为主题。嵩明法院结合案件阅核、类案审判、繁简分流多措并举,实现案件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
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嵩明法院开展全员岗位练兵,坚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书写好维护高水平安全和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答卷
以维护稳定为基础。嵩明法院受理刑事案件782件1142人,审结768件1121人,结案率98.21%。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邀请嵩明县百余名领导干部旁听受贿案庭审;审结嵩明首例妨害安全驾驶罪和首例高空抛物案,守护群众“出行中”和“头顶上”安全;审结嵩明县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投放6万尾鱼苗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方式,变“捕鱼者”为“补鱼者”。
以优化营商为己任。嵩明法院靠前服务,牵头建立“党建引领+法治营商”服务机制,探索在杨林经开区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多元解纷工作室”。主动作为,创设涉企纠纷识别“一颗章”机制,设置群众诉求服务站、“绿色通道”等便捷点,审理各类涉企纠纷5386件,涉企纠纷调撤率32.9%。善意执行,推动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通过财产“活封”、发出信用修复证明等“一揽子”措施,将司法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以执行攻坚为切口。嵩明法院与县公安局建立查人找物协作机制,移送协查被执行人14人次,强制拘留24人次。加大执行惩戒力度,发布悬赏公告18人次,失信名单1462人次,限制高消费5121人次。做实“执前督促+和解”工作,引入特邀调解员督促履行案件1176件,执行标的到位率49.64%。抓实评价回访、执行回告工作,打通执行与当事人间“最后一公里”。优化案款清理发放流程,发放案款3.18亿元,及时兑现胜诉权益。
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书写好坚守初心的为民答卷
以“如我在诉”为指引。嵩明法院审结涉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社会保障等各类涉民生案件552件。贯彻“歪家”家和理念,发出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和5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建立劳动争议多层次解纷机制,化解欠薪纠纷308件,为农民工追回868万元“辛苦钱”。打造“未爱+网格”守护少年品牌,26名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入校普法宣讲20次,40名青少年参与“法护未来,沐光而行”法治夏令营活动,5名“法官妈妈”结对帮扶留守、困境儿童,共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以综合治理为关键。嵩明法院深化“院长进街镇、庭长进村委、法官进网格”实体化机制,64名干警团队深入全县村(社区)1232次,助力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纠纷89件192人。设置“共享法庭”,以一个屏、一条线、一终端形式,凭风险等级对各村委会矛盾纠纷进行“分色管理”。在牛栏江派出所成立全省首家“1 · 3 · N”调审解纷工作站,整合人民、行政、司法“三调”资源,妥善化解矛盾纠纷94件,执行完毕58件。
以便民利民为导向。全省首家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诉讼服务工作站,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96次,打造群众诉讼路上的便捷服务点。全力推进诉前财产保全,民生及涉企案件应保尽保,小额诉讼案件保全全覆盖,受理保全案件2030件,保全到位5.3亿元。拓展“法院+”多元解纷力量,建立“法院+人行+商行”调解金融纠纷,为群众提供更便捷、低成本的解纷“菜单”,诉前委派调解案件8339件,为群众节约诉讼费用112.58万元。
问:嵩明县人民法院的“法院+高校”普法与解纷模式是如何运作的?这一模式带来了哪些积极影响?
嵩明县位于昆明市东北部,定位为“产城融合示范区”和“现代制造业基地”。嵩明职教新城基地片区现已入驻院校18所,在校师生约17.2万人,是云南省规模最大、配套最完备、在校师生最多、创业创新较为活跃的职业教育区域中心。在从“象牙塔”到“实践场”的法治人才培养道路上,嵩明法院立足区域定位,主动承担起院校共建责任,拓展“法院+高校”多元化合作路径。
嵩明法院党总支积极与杨林职教园区各高校开展“链式”组织生活,共同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纠纷共调,在法院建立高校教师特邀调解室,聘任16名高校教师为特邀调解员,共同培养27名特邀调解员学生助理,2023年以来共调解案件238件。同时在昆明城市学院建立全省首家学校调解工作室,为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企业提供解纷服务,将调解实践带入高校课堂,助力企业维权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聚力法治人才培养,开启“双师双能”型教学新模式,协同高校开设诉前调解、法务实训等4门课程,学生于每月空余、寒暑假期、大四实习等时段到院开展“事务性法官助理”跟班实训、“沉浸”教学,共育高素质法治人才;抓实普法强基,依托“为群众办实事党员志愿服务队”,积极吸纳优秀高校学生“后备军”,就青少年犯罪、酒驾、民间借贷等群众关切的法律问题开展普法宣讲,与高校联动开展“载知行万里,辩声满校园”辩论赛、绘本“绘法”活动,至高校编排展演《山高日月 普法强基》情景剧,让“法治种子”深植每一个青少年心中。
问:嵩明县人民法院在文化建设过程中,是如何将“兰茂文化”与法院文化相融合,并体现在诉讼服务、调解工作和审判工作中的?
兰茂,云南省嵩明县杨林人,明代医药家、音韵学家、教育家、理学宗匠,人称“小圣”,是云南十大历史文化名人之一。兰茂自幼聪颖,致力于采药行医、教书育人,他“遍访滇池流域及滇南各地”,著《滇南本草》一书,这本汇编了中医药精华的医学著作,早于李时珍的《本草纲目》142年。
嵩明法院深入挖掘本地文化、本土文化,抓住嵩明“兰茂故里”人文优势,深入挖掘兰茂作为医药家的重大成就,将兰茂在其医学著作《医门揽要》中提出的“望闻问切”四诊尽用、全面慎思的思想创造性地引入法院诉讼服务、审判工作及队伍建设中。在立案前,嵩明法院创新“四诊分流法”分流来诉案件,设置“诉讼诊断室”对案件进行“阀门式”分流引导,通过望貌而断其绪、闻语而知其诉、问疑而明己惑、切径而足其需,在大调解格局下,推动纠纷在立案前就分流一批、劝导一批、化解一批。2023年以来诉前调解成功率达61%,近三分之一的案件在诉前化解;在调解中,嵩明法院创新“四诊调解法”化解商事纠纷。借鉴中医馆装修理念设置“兰茂调解室”,通过望色以观其态、闻声以明其理、问惑以知其源、切脉以辨其根,将当事人及法律关系作为整体考虑,“四诊”尽用、辨法析理,促使商事纠纷有效化解,并获评省高院诉讼服务八大创新之一。
在队伍建设中,嵩明法院创新“四诊教育法”提升党性修养。通过“望:照镜子、正衣冠”“闻:咬耳朵、扯袖子”“问:红红脸、出出汗”“切:洗洗澡、治治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效结合警示教育、廉政提醒、审务督察等举措,疗党员思想之疾,校党员行为之弊,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党建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获得推广。
嵩明法院以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作为文化建设的切入点,将嵩明党史、嵩明风物融入法院文化,建设法治思想长廊、廉洁文化长廊、党建文化长廊,形成“一庭五室七长廊”文化成果,进一步丰富法院文化内涵,凝聚弘扬正义正气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