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国家药监局 海关总署关于增设云南省勐康、磨憨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增设云南省勐康口岸、磨憨口岸(含磨憨铁路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
根据公告,中药材可经由勐康口岸、磨憨口岸(含磨憨铁路口岸)进口。所进口的药材应当符合《进口药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勐康口岸对应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磨憨口岸(含磨憨铁路口岸)对应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所对应口岸进口药材的登记备案、组织口岸检验并进行监督管理工作。此外,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为勐康口岸、磨憨口岸(含磨憨铁路口岸)对应的口岸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上述口岸进口药材的口岸检验工作。
“这意味着老挝的中药材可以从这两个口岸直接进入中国,将为从事中药材进口的企业降低成本,更有利于发挥中老铁路黄金大通道的优势,扩大铁路运输货物的范围。”云南阿尔赛普报关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蒋伟表示,云南是全国中药材进口数量最多的省份,增设云南省勐康口岸、磨憨口岸(含磨憨铁路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对于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意义重大。(记者缪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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