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保体系 托起民生福祉
云南社保事业发展情况如何?怎样持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灵活就业人员怎么参加养老保险?12月12日,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局长胡庆彬率队做客“金色热线”,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兜牢底线
服务发展与服务民生并重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云南社保事业发展情况如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胡庆彬表示,近年来,全省社保系统聚焦云南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坚持服务发展与服务民生并重,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推进云南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云南省在民生保障方面取得的成效可以用‘4个更加’进行概括。”胡庆彬介绍,一是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基本构建了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保体系。养老保险方面,建成了覆盖职工和居民的两大制度平台,初步形成了“基本养老金+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三支柱保障体系;失业保险方面,建立健全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政策体系;工伤保险方面,持续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保障体系。同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全面实现省级统筹,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还顺利接轨全国统筹,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制度基础更加牢固。二是覆盖人群更加广泛。持续开展社保扩面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着力优化参保结构,实现法定人群基本全覆盖。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43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近3年来净新增超过200万人,达到956万人,养老保险的扩面,今年还首次列为省政府十大惠民实事;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实现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其中工伤保险已拓展到按项目参保的农民工和基层邮政快递员。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选择参加社保,民生保障网也越织越密。三是待遇保障更加有力。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保险三项长期待遇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与2012年相比,有的待遇水平甚至超过了2倍。特别是今年,上述各项待遇全部实现增长,惠及全省876万人。同时,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率、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扩岗补助等一系列援企稳岗政策持续实施,符合条件的企业和职工应纳尽纳、应享尽享,助力保市场主体、稳就业。四是经办服务更加便民。近年来,全省社保系统狠抓行风建设,着力转变服务理念、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效能,群众办事的体验感显著增强。
优化服务
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田女士此前在某公司工作两年,因公司裁员而失业,按照缴纳失业保险年限规定,她在失业后就能领到失业保险金,但由于对政策不了解,她没能及时进行申领。“我既不知道可以申请,也不了解该怎么办。”田女士的情况在失业人员中并不少见。
近年来,云南省一直在开展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行动,进一步畅通申领渠道,以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发尽发、应保尽保。然而,当前公众对失业保险仍有很多误解和混淆,存在“不知道”或“不敢领”的情况。为何会造成这些困惑?关键在于告知责任不清。
按照现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企业应“履行告知失业人员有申领失业保险金权利的法定义务”。但现实中,部分企业不仅没有承担告知义务,给失业员工发《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还可能利用信息不对称有意隐瞒,从而不利于员工领取失业保险金。
盘龙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李晨曦直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大型企业的人事干部,比较清楚保险政策,但是一些小企业对相关政策就不太清楚。
单位、企业对法规、政策的告知责任履行不到位,导致员工失业保险金领取政策的知晓度较低。而作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责任主体,社保经办机构就应首先主动承担告知责任。社保部门应如何缩小政策宣传“信息差”,帮助失业者更加顺畅、便捷地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呢?
“出现政策‘信息差’的原因是群众对社保政策和办事流程不太了解。”胡庆彬表示,全省社保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优化办事指南,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强化数据赋能,提升群众政策普及度。
胡庆彬介绍,下一步工作中,云南省将实行线上线下一体推进,既发挥线上社保宣传矩阵作用,更要突出线下社保服务网点宣传阵地作用。一方面,让群众可以继续通过12333咨询热线、人社12333App、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咨询、查询。另一方面,社保部门要结合社保扩面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依托全系统146支社保服务先锋队,常态化进企业、进商圈、进社区、进乡村,面对面宣传政策和办事流程,主动收集用人单位需求,提供预约式、订单式上门讲解,努力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同时,依托数据共享,及时发现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通过短信推送、电话联系等方式“点对点”推送政策信息,有效破解企业和群众“不了解”“不会办”等问题。
扩面增效
畅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渠道
“我在小区门口开了个早点铺,请问我能参加养老保险吗?”马先生打进热线咨询。
省社会保险局社会保险关系一处处长廖文军表示,马先生属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以有两种途径选择,既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了将来能享有更高水平的养老保障,建议在自身能力范围内,尽量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按照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选择的缴费基数越高、缴的年限越久,将来每月领到的养老金也会越多。”廖文军介绍,云南省已经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户籍限制,群众可以自主选择在户籍地、就业地或居住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承担,可以在参保地所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可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缴纳。此外,如果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将获得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具体可咨询各地人社部门。
廖文军表示,目前,线上线下渠道均可以办理参保登记,线上可通过“云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云南人社”“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线下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也可以就近选择能够办理参保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办理参保手续。(记者 李翕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