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云南省教育厅发布《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招募2025年春季学期基础教育银龄教师的公告》,计划招募基础教育银龄教师701名,其中包括国家中小学银龄讲学教师23名、云南省基础教育银龄教师678名,旨在推动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充分利用优秀退休教师资源,进一步提高云南省基础教育质量。
此次招募面向省内外退休的优秀教师,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纳入范围。国家中小学银龄讲学教师可招募中小学退休校长、教研员、骨干教师,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云南省基础教育银龄教师招募对象以中小学退休的一线教师为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优先选聘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优秀人才;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年龄一般在65周岁(含)以下。
招募采取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即可。报名截止日期为2月24日。
银龄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者连续讲学。各招募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与拟招募银龄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保障措施方面,国家中小学银龄讲学教师工作经费为2万元/年,签订协议后由招募学校按月发放。云南省基础教育银龄教师工作经费由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正高级教师税前10万元/年,副高级教师税前8万元/年,签订协议后按月发放80%,年终考核合格后再发放20%。各地可根据实际在省级标准上分层提高补助标准,提高部分由各地承担。符合《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的(在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深度贫困县、贫困的民族县、革命老区县、边境县等义务教育阶段的县镇和农村学校讲学),在省级补助经费基础上,还享受中央财政补助的工作经费2万元/年。
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和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招募地有关规定正常享受探亲和寒暑假。银龄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招募学校参照学校相关制度,给予探望慰问等待遇。招募学校和招募县区要为银龄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学设备,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记者杨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