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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25 18:33:23
来源:新华社

瞭望 | 云南普洱:多路径破解生态补偿“变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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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通过健全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有效破解生态保护补偿“谁来补、补给谁、补多少”等难题

  2024年,普洱市下达上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6.75亿元,并稳步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下达林草专项资金9.12亿元,用于森林资源管护、野生动物保护等林草生态建设工程

  文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吉哲鹏 陈欣波

  青山叠翠,碧水悠悠。4.5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分布着18个自然保护区,生长着5600多种高等植物、1400多种动物……地处我国西南边陲的普洱市是“七彩云南”生物多样性的缩影。

  近年来,普洱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条例》,通过健全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有效破解生态保护补偿“谁来补、补给谁、补多少”等难题,推动生态利益共享,探索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一江共护”“一域共富”日渐显现。

  围绕生态安全重点 健全纵向生态补偿

  2023年9月,“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据统计,自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的申遗成功一年间,景迈山共接待游客40.2万人次,同比增长33.52%;实现旅游收入3.38亿元,同比增长184%。

  在“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遗期间,普洱市统筹各级财政资金4.73亿元提供资金保障,强化《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宣传,制定《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古茶树资源保护补偿机制。

  如今,景迈山生态旅游蓬勃发展不仅为当地居民带来可观的收入,也增强了公众对生态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这是普洱深化财政纵向补偿取得实效的鲜活注脚。

  为破解生态保护补偿“变现难”,《普洱市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普洱市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先后印发。据介绍,这两个方案旨在优化生态环境领域与自然资源领域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运转高效的市级与市以下财政关系,从而健全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体系,确保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衔接,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促进绿色发展。

  在纵向责任划分上,普洱细化中央、省、市及市以下各级政府在生态环境规划、监测执法、污染防治等领域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构建起权责匹配、分级负责的治理框架。在此基础上强化市级统筹能力,针对跨区域生态治理事务建立财政保障联动机制,既压实市级在全局性生态保护中的主导责任,又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在补偿机制方面,普洱市构建了多元化的补偿格局。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开展河流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同时,通过用水权交易等创新手段,实现了江河源头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河流敏感河段等区域的生态补偿。此外,普洱市还建立了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制度,确保矿山企业落实生态修复责任。

  在资金投入方面,普洱市强化了资金的靶向投入。聚焦水、大气、土壤等关键领域,建立各级财政共担机制,通过转移支付重点支持县域污染防治,如林草专项资金即精准投向森林管护、野生动物保护等关键环节。如2024年,普洱市下达上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6.75亿元,并稳步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下达林草专项资金9.12亿元,用于森林资源管护、野生动物保护等林草生态建设工程。

  同时,普洱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密切跟踪中央、省级政策导向与地方实践需求,及时完善补偿标准与实施细则,确保改革举措与生态保护新形势同频共振。在资金保障维度,将生态投入纳入财政优先保障序列,创新资金使用方式,突出绩效导向。

  为确保“谁污染谁付费”原则的有效落实,普洱市还建立了污染追责机制,要求矿山企业强制缴存修复基金,通过生态评估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普洱市还创新市场激励手段,让治理主体通过用水权交易等方式获得经济回报,形成了“治理-补偿-收益”的良性循环。

在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桥安咖啡庄园,一名咖农在翻晒咖啡鲜果(2024年10月30日摄)   陈欣波摄 / 本刊

  推动生态利益共享 深化横向生态补偿

  2024年11月底,一家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在墨江县的生态修复工作完成了验收。2023年10月,这家公司在墨江非法开采砂石土,造成生态损害。2024年10月,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立案,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经磋商,该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对损害区域采取清理碎石、覆土平整、增施有机肥以及种植植被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共种植爬山虎2296株,灌木4641株。最终通过了验收,挽回生态环境损害价值约50.9万元。

  不仅墨江县,普洱市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据统计,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64件,包括增殖放流鱼苗10.23万尾,植树造林3.65万株,购买碳汇499吨,劳务代偿3件,案件总数在全省排名第4,共挽回生态环境损害价值436万余元。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相衡介绍,为健全和完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普洱市建立了澜沧江流域跨县补偿机制,并编制《普洱市澜沧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及《澜沧江流域(镇沅景谷段)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开发了横向生态补偿测算平台,促进生态资源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发展。

  普洱市的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具有多方面显著特点与创新点。其一,跨区域协作紧密,通过建立澜沧江流域跨县补偿机制,打破行政区域限制,促进流域上下游统筹保护和协同发展。其二,补偿方式多元化,不仅有传统的资金补偿,还积极探索“资金补偿+产业链共建”模式,如推进碳汇项目开发,将生态补偿与扶贫、新能源产业发展等相结合,拓宽了补偿渠道。其三,科技支撑有力,开发横向生态补偿测算平台,使补偿更加科学精准。其四,法律与政策保障完善,通过制定相关条例和细则,确保生态补偿工作有法可依、规范开展。这些特点有效解决了生态补偿中责任划分不明、资金来源单一、补偿标准不科学、执行难等问题,推动了生态资源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发展。

  探讨生物多样性议题、赠送巡护装备……在2023年8月15日全国生态日之际,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在中国-老挝3~5号界碑处成功举办了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活动。西南林业大学、普洱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江城县相关部门以及老挝代表共同参与,联手开展跨境生态保护。

  普洱市江城县与老挝、越南深化中老越跨境生态廊道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合作交流机制,已开展两期跨境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执法巡护活动,分享各自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新进展,健全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对话交流与合作机制,为未来的跨境生态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加快推进“以碳代偿”

  塑料加工和碳汇似乎并不相干,却在普洱市首例碳汇替代修复案中连为一体。2023年2月,普洱市景东县一家再生塑料加工厂把90吨废水直排川河,污染严重。经磋商后,该厂与普洱市生态环境局签订了赔偿协议,并认领300吨碳汇进行替代修复。

  北京市天元(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马艳认为,该案件意义在于拓展赔偿路径,促进生态价值转化,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同时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实现司法与社会效果统一。

  在普洱市,生态补偿的方式多样,增殖放流、植树造林、购买碳汇、劳务代偿等方式均应用于实践。尤其是以购买碳汇的方式进行补偿,已取得不错效果。

  宁洱县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优势,森林面积428.14万亩。2022年入选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县后,宁洱县制定并实施“C123”行动计划。

  拥有保存完好的茶马古道遗址的宁洱县那柯里景区风光旖旎,作为当地打造的“零碳景区”之一,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游客的关注。

  宁洱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徐红军介绍,截至2024年6月,宁洱县内尚客酒店、那柯里云来声小院等8家酒店和景区商铺购买65吨二氧化碳排放当量林业碳汇用于抵消生产经营和个人出行产生的碳排放,鼓励零碳出行。

  为积极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普洱印发《普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普洱市建立碳账户平台工作方案(试行)》,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

  作为全市首个碳普惠项目,宁洱县天然商品林保护碳普惠项目自2023年8月启动至今,已取得显著成效。该项目由云南宁宝碳汇科技有限公司与宁洱镇、勐先镇的监测户和脱贫户合作开发,通过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保护政策,有效保护了宁洱县的森林资源,并提升了天然林的质量。

  徐红军介绍,据估算,该项目在7年的计入期内预计可产生2.44万吨二氧化碳减排量,实现碳汇收入85万元。扣除开发成本后,该项目涉及林农户均预计可增收2441元,实现了森林生态价值的转化和林农经济收益的提升。

  此外,宁洱县还采取不同的森林经营措施,初步形成“重点控排企业+农户”、“国储林+碳汇”、“社会资本+林权所有者”、个人森林经营增汇4种森林经营模式。

  宁洱县林草局技术人员陈明秀介绍,经测算,宁洱县林业碳汇量预计2033年达到最高值167万吨,碳汇价值约5800万元。通过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林业碳汇蕴含的潜力将为宁洱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更多“绿色动能”。

  2025年,普洱市将持续推进“以碳代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以碳代偿”机制。为此,普洱将编制相关方案与指南,确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碳汇等值计算方法,并建立修复资金转化为碳汇资金的通道,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零碳产品认证规范。

【纠错】 【责任编辑:丁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