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普洱市药物警戒中心组织开展2025年医疗机构药物警戒能力提升专题培训,旨在进一步提升全市医疗机构药物警戒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普洱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药物警戒中心、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共计90余人参与培训,这是普洱市多举措提升基层“两品一械”监管能力的缩影。近年来,作为云南省首个州(市)级药物警戒中心,普洱市药物警戒中心多次获评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优秀单位,为普洱市的药品监管工作科学化、精准化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多向联动 创新机制促监管
2021年12月31日,普洱市药物警戒中心挂牌成为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单位,是《药品管理法》新修订实施后成立的云南省首家州(市)级药物警戒中心、首个州(市)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
此前,普洱市辖区边境地区较广,加之人员不充足、机构不完善等因素,导致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两品一械”监管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
普洱市药物警戒中心主任李文华介绍,作为监管单位,普洱市药物警戒中心主要负责检测药品风险、对药品作规范性检查并收集数据上报。成立3年多,普洱市药物警戒中心已发现项 “两品一械”安全风险信号,通过风险预警与科学处置,为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筑牢防线,切实维护了区域医药产品使用安全。
“依托药物警戒中心,我们建立起县(市、区)两级药物警戒网络。”李文华表示,目前,普洱市在辖区9县1区成立“县级药物警戒中心”,两级药物警戒机构核定编制总数超过50人,药物警戒工作得以提升。
同时,普洱市药物警戒中心整合监管资源,与卫健部门打造“行政+专家”联合检查机制,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避免重复监管和资源浪费,形成高效协同、精准有力的风险防控新生态。
普洱市药物警戒中心工作人员在医院现场核查(资料图)。
多措并举 深入一线保安全
普洱市药物警戒中心成立以来,将“两品一械”现场核查作为重点工作,做到风险信号100%现场核查,在云南省率先开展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药物警戒能力培训工程,让专业知识与技能在基层生根发芽,有效打通了药物警戒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目前,普洱市有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单位1362个,基本形成“纵向重点突出,横向均衡辐射”的监测网络全覆盖格局。
为了提升乡村一线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多年来,普洱市药物警戒中心完成了10个县(区)共计11期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培训, 并通过“ 一对一、点对点”的方式深入辖区26家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全院培训。
普洱市药物警戒中心进入校园开展科普宣传(资料图)。
同时,普洱市药物警戒中心每年定期召开三级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培训会,邀请省外药物警戒工作先进地区专家团队开展专题授课,同时联动临沧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等周边地区的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及医疗机构,共同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有效实现了资源共享。
此外,普洱市药物警戒中心积极探索构建校地合作关系,全力打造药物警戒工作联盟,与大中专院校在人才培养、药学服务、服务地方医药产业发展等多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下一步,普洱市药物警戒中心将秉承“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守护公众用药安全”这一使命,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探索创新,用实际行动护航群众用药安全,谱写普洱市药物警戒工作新篇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