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交出年度“答卷”
整改问题1056个,制定完善制度116项
11月24日,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审计厅负责人向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关于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省人民政府认真落实省委部署要求,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有力有序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586个细项问题,已整改1056个,制定完善制度116项,追责问责130人次。
针对财政管理审计查出的问题,各地各部门通过加强预算管理、加快执行进度、追回违规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方式进行了整改。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方案》等多项制度,明确从2026年起全面取消预算资金分配基数,并建立非财政拨款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强日常运转经费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审核,建立健全一般性支出总额控制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针对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各省级部门通过规范预算决算编制、收缴财政、安排拨付资金等方式进行整改。针对重大改革和重点专项审计查出的问题,通过收缴财政、安排拨付、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进行了整改。针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项目审计查出的问题,通过安排拨付、追回违规资金、核减投资等方式整改;针对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通过安排拨付、追回违规资金、调整账务等方式整改。
“正在整改的530个问题均按时序推进,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已对后续整改作出安排。”省审计厅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长效机制,促进审计整改与规范提高同步推进,完善审计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进一步强化民生领域资金监管,围绕经济体制改革主责主业划出“红线”“绿区”,更好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记者 郎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