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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8/22 08:57:08
来源:云南日报

云南省出台45条措施全方位夯实基层医疗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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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医保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基金统筹、支付改革、待遇倾斜、药品保供、便民服务、长期护理等6大维度推出14个方面共45项举措。

  立足云南山区、半山区占比超九成,群众居住分散、基层医疗基础薄弱的省情,此次出台的新政瞄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运营压力大、药品储备不足、慢病服务薄弱等痛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导向,以医保杠杆撬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健全分级诊疗体系,既为基层医疗机构纾困赋能,也切实降低群众就医负担,推动优质普惠医疗保障直达边疆基层。本次新政以医保基金下沉为核心抓手,持续优化基层资源配置结构。云南省调整区域医保总额预算规则,提高基层服务考核权重,新增医保基金重点向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倾斜,稳定基层运营收入预期,同步建立三级基金风险预警机制,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针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全省全面落实总额付费制度,实行以收定支、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管理模式,按月预拨、年终清算、绩效挂钩。新政明确,医共体合规结余资金不再抵扣次年预算额度,可全部用于基层医务人员绩效激励、人才培养和专科能力建设。同时,将基层就诊率、慢病规范管理、转诊落实成效等纳入医共体考核体系,倒逼县级优质医疗资源常态化下沉,推动分级诊疗落地见效。

  针对基层资金周转难题,云南省出台系列减负举措,年初为各村卫生室统一预拨药品周转资金,大幅缓解基层购药压力。同时压缩医保结算时限,推行旬拨付、季度清算机制,降低基层质保金缴存压力,持续优化资金流转效率。

  为引导群众就近就医、理性就医,云南省建立层级差异化医保报销机制,拉开各级医疗机构报销梯度。基层一级医疗机构职工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60%,整体门诊报销底线达50%;城乡居民基层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50%,常见病、多发病在乡镇就诊报销优势明显,有效降低群众小额就医成本。

  聚焦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发慢性病群体,云南省强化“两病”兜底保障力度,基层集采药品报销比例提升至90%左右,未完成慢特病备案的患者同样享受同等报销待遇。全面放开基层医疗机构长期处方权限,单次最长可开具12周慢病用药,且不计入机构次均费用考核,有效解决山区群众往返购药不便的问题。

  持续优化双向转诊医保政策,基层规范上转患者仅需补足上下级医院起付线差额,上级医院康复下转患者不再重复收取起付线费用,大幅减少重复缴费、重复检查现象。同时,全省推进基层医保定点“应纳尽纳”,简化准入流程、实行结果互认,实现乡镇医疗救助全覆盖、村级一站式结算全覆盖,基层定点机构全面开通省内、跨省异地直接结算,持续提升就医便利度。

  依托数字化改革,云南省全面下沉医保便民服务,推广医保刷脸付、一码付等便捷支付方式,升级村级医保终端设备,统一全省医保数据编码标准。推动参保登记、异地备案等高频事项下沉乡镇、村居,开通全天候智能咨询服务,切实打通医保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云南省持续优化基层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放开上门服务、家庭病床、安宁疗护、互联网复诊、中医康复等特色服务定价权限,由机构备案自主定价。对采血、注射、中医理疗等通用性医疗项目统一限价标准,消除层级价差,降低基层运营成本。细化一般诊疗费分级收费标准,体现基层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健全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基层大力发展康复、护理、中医特色服务,丰富基层诊疗供给。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持续加码,省级医保资金按年为签约居民提供服务补贴,支持个人账户抵扣个人缴费。分层设置基础医保服务包与个性化增值服务包,推动家庭医生从常规随访向全周期健康管护转型,探索门诊按人头付费改革,充分激励基层做实慢病精细化管理。

  药品保障体系持续向基层延伸,全省建立县、乡、村三级一体化用药机制,明确乡镇卫生院常备药品不少于300种,统一医共体内部用药目录,确保慢病药品规格、剂型与县级医院无缝衔接。全面推进集采药品基层全覆盖,依托多级药品集中采购降低用药价格,通过省级医药监测平台、医保药品云平台规范配送、公开储备信息,依托中心药房打通县乡村处方流转渠道,实现群众家门口便捷购药。

  与此同时,云南省首次系统性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向乡村下沉,支持乡镇卫生院申报长护险定点,依托村卫生室延伸居家照护服务网点,构建医疗、护理、生活一体化乡村照护体系,助力解决农村失能群体照护难题,补齐城乡养老保障短板。(记者 党晓培 实习生 宋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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