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的消息,《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7章61条,总结提炼了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的实践和创新成果,在投资促进、贸易便利、沿边开放和金融创新等方面细化了诸多举措,为持续推动自贸试验区改革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将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推进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建设和发展。
在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条例》规定,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和完善双向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服务机制,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提升通关效率,探索实行外商投资试验性政策措施,创新“一地两检”、外贸新业态等贸易便利化政策措施,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升投资开放和贸易便利化水平。
在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方面,《条例》明确,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例如,探索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资产转让、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边境贸易场景建设、跨地区保理业务、融资租赁证券化、期货保税交割、NRA账户存取现业务试点和经批准的资本项下业务等。
为充分突出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沿边、跨境特色优势,《条例》专门设置了“沿边开放合作”章节,其中规定,开展边境地区外籍人员入境务工试点,促进边民往来便利化,推进互市贸易落地加工、跨境能源和国际农业合作、多式联运“一单制”、跨境物流、跨境旅游以及离岸贸易、易货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此外,针对云南特色产业,还制定了“鼓励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鲜切花、茶叶、咖啡等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依法合规开展产能预售、订单交易等创新交易模式”等具体规定,支持建设具有云南特色的自贸试验区。(完)(念新洪)